1.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商品,如有短缺或破損瑕疵之狀況,請於"7天猶豫期內(自簽收日隔日起算,含例假日)"聯繫客服。 逾7天猶豫期,視同放棄權益,恕不受理補件或更換。
2. 退換貨注意事項:7天猶豫期內可免費申請退換貨一次,請向客服提出申請。 * 請注意!!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拆封後,恕不接受任何退、換貨申請。
* 確認商品的完整性(未拆封、未使用、包裝完整無損)後,請將欲退換貨之訂單商品、贈品、出貨明細…等,以原配送外箱妥善包裝。 * 於7天猶豫期內聯繫客服,並依客服人員提供之方式進行退換貨。
* 逾猶豫期提出,恕不接受退貨申請。若需換貨,除確認商品狀態需符合換貨原則外,尚需自行負擔換貨之「來回運費」。
3. 下列情形將影響您的退、換貨權限:
* 將商品外包裝拆封、毀損、外封膜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。
* 退回的商品不齊全、商品已拆封、未妥善包裝......等,以致商品有毀損、損失或變更等情況。
4. 客服人員將於收到退回商品確認商品貨況後,與您聯繫後續退貨退款或換貨事宜。
5. 消費者可免費退、換貨乙次。
但訂購時您所支付的運費或我們所支付的運費(達免運的訂單),皆為支付給物流業者的費用,且是由您所使用的服務,
因此不論是整筆或部份商品申請退貨,退款金額僅會退回商品金額,不退回物流運費。
說明如下: *【原訂單未達優惠活動(免運、贈品、購物金)】退款金額為「退貨商品金額」。
*【部份商品退貨,退貨後的訂單金額未達優惠活動】退款金額"需扣除"原符合之優惠活動(含運費)之金額。
*【部份商品退貨,退貨後的訂單金額已達優惠活動】退款金額為「退貨商品之金額」。
6.當您提出退換貨申請時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為代為處理發票及相關的後續事宜。
*再次提醒您*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益(收到商品隔日起為第一天,含例假日)。
「猶豫期非試用期」,商品需為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無損的狀態,才能辦理換貨、退貨。
若商品已開封或損壞,恕無法辦理換貨、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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